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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2020年永平留学贷学金(总第十四期)申请的通知

作者: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9910

    20069月,段永平校友捐资1400万美元设立了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其后,为帮助更多同学赴海外交流及留学深造,2010年又推出了心平留学贷学金项目。20159月项目分别更名为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永平留学贷学金2020年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赴国(境)外名校自费留学且已获得对方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浙江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

2.参加学校、学院(系)组织的海外交流活动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需由学生与导师共同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仅海外交流项目面向研究生);

2.未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及校规校纪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上一学年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但由于浙江大学特殊的学生大类培养机制,导致成绩优秀的学生比较集中于某些特定专业,故对部分专业的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三、申请金额

1.赴国(境)外留学项目根据学生申请及所在学校的学费情况,提供第一年的学费或学费不足部分;

2.赴国(境)外交流以不超过参加该交流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项目费、国际旅费、基本生活费等)为最高额。

四、申请时间:即日起至58日。

五、申请流程:

   境外留学项目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赴国(境)外交流项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和《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见附件一、二、三),经本人签字、家长签字、学院(系)签字及盖章后递交至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209)。具体录取名单由永平留学贷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后通知公布。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或《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一式四份。(注意: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手写;手写请用黑色、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2.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注意:第一代身份证只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在校成绩单一份,须有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并且要有学院、系的行政章或者党章或者本科生(研究生)办公室的章(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4.申请留学项目的学生需提供所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所需学费的官方证明一份;申请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提供该项目的名称、负责部门以及录取名单公布的校网通知打印稿一份。

5.最新QSUSnews有关所申请学校和专业的排名情况一份。

七、咨询电话:

    教育基金会:88208600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87951536
   本科生院:88206634 
   研究生院:8898140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88981856

 

温馨提示:

1.疫情期间,申请材料可在准备齐全后邮寄提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209室,收件人:刘敏,联系电话:13615810681

2.如有疑问,请提前通过电话咨询。

                                          

附件一: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1(留学项目).doc

附件二: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2(本科生海外交流).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3(研究生海外交流).doc

附件四: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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