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关于做好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9-01-28   1194

各位毕业班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毕业研究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时代高才,经学校统筹研究,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19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春季毕业、夏季毕业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

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党员”“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附件:《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于2月28日之前将《申报表》发送至班长处,班长汇总核实并在班内公示后3月3日前将表格发送至李萌老师邮箱0011346@zju.edu.cn,邮件命名: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专业班级。注意:先不要进入grs系统进行申请,等学院审核之后,统一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于3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联系人:李萌 话:0571-87953748 邮 箱:0011346@zju.edu.cn.

附件: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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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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