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数学科学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位20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察。数学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参照附件2的操作手册,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sss.zju.edu.cn 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院统一审核项目
为方便同学的能力素养项目认证,数学科学学院将对学院层面组织的项目统一审核后导入系统,届时请各位同学自行登录sss.zju.edu.cn,前往“学生评价-评价结果-能力素养”页面查看,现将导入项目说明如下,此次申报以下项目无需申报:
1.创新创业: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仅含在数学科学学院立项的项目)
2.公益服务:2019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仅含在数学科学学院立项的项目)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考评采取逐级考核制度,详情参考【本科生】数学科学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的通知。社会工作考评结果会在考评工作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导入sss.zju.edu.cn。
二、个人申报项目
个人参与非学院统一审核项目的同学,可以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的同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可申报项目详见附件一文件最后):
1、 文体活动、创新创业项目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
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
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2、 公益服务项目
申请非数学学院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与参与证明;
志愿者小时数对应加分,需提供有效截图证明,截图中应能清晰体现小时数及申请者姓名;
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3、 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的截图。此次申报寒假对外交流项目由于尚未完成办结不予申报。
三、关于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的说明
为结合学院特点,能力素养项目申请采取《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记实考评计分细则》(《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相同的计分方法。申请项目原则上开始及结束完成时间需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内。具体计分说明如下:
文体活动:
按照《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记实考评计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第1项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第5项学院外活动 规定的标准计分;
创新创业:
按照《细则》中 第6项学科竞赛、第7项发表论文,申请获得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开发、转让 、 第8项SRTP项目(结题时间需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内)和 第9项SQTP项目 规定的标准计分;
对外交流:
按照《细则》中 第10项交流项目 规定的标准计分;
社会工作:
按照《细则》中 第2项学生干部 规定的标准计分;
公益服务:
按照《细则》中 第3项青年志愿者 规定的标准计分;
其中 2019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 按照如下表格规定的内容计分:
具体内容 |
分值 |
||
社会实践 |
完成社会实践项目 |
立项人 |
2 |
参与人 |
1 |
||
国家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15 |
||
省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10 |
||
校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6 |
||
学院(系)、学园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3 |
为方便审核工作开展,请各位同学于7月21日前完成第一轮申报!
温馨提示:若在校外申报,可通过rvpn.zju.edu.cn访问校内网站进行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老师:
任泊阳 0571-87952170/18867138498/584733邮箱:renboyang@zju.edu.cn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19年7月12日
附件2: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