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本科评奖】关于2018-2019学年2016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位同学:
本学年2016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即将开始,综合测评是评奖评优的重要环节,测评结果也会填入学年小结,请大家认真对待。
学院专门召开全体班长会议布置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详细工作流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综合考评计分细则》(附件1)。请同学根据细则,填写《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申报表》(附件2),尽快上交给班长汇总,同学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17日中午十二点,要求同学自行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之后以便核实。逾期各班有权不再接受申报。
之后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对同学上交材料进行核实,在9月18日中午完成核对检查工作,并将班级同学成绩汇总到《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3),在班级公示24小时,并请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20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院团委,将电子表发送到dkchenwei@zju.edu.cn。学院将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的其他部分评价工作,汇总各班综测成绩并进行公示,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公示期间,如之前上报的项目成绩有计算错误等问题,可予以纠正,但不再接受纪实项目申报。
特别说明:
1.可以认证的各项纪实项目的有效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
2. 公示期结束后,成绩不能再调整,请同学认真核对,避免错误。
3.如有学院内部主办的相关可以加分项目,但没有对应的奖状、网上公示,可以反馈,学院可以整理参加名单,各班审核时核查即可。
在过去一个学年参加的由学院或其他机构主办的相关活动,凡符合细则,学院均予以认可(需出具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陈卫老师联系,请尽量将问题反馈到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反馈,学院将尽快予以答复:
电话:87952170,邮箱:dkchenwei@zju.edu.cn
附件下载:/attachments/file/20190913/20190913070725_69276.rar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