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本科生】关于推选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9-10-14   4038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9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60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适当向设奖较少的院系、学园倾斜)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系)、学园。我院名额为12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并于1017日(周四)17:00前将上报学院。(报送材料要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书面材料请班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名后一式2送玉泉校区工商楼2142016级本科生交给石老师,同时电子文本发送至shihl@zju.edu.cn;2017级本科生交给任老师,同时电子文本发送至renboyang@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省政府奖学金+班级+学号+姓名”)。

      2)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学院将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高、时间紧,各位同学要做到认真、细致、工作到位。

3.省政府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德才兼备、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数学科学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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