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7、2018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包含“活动记实、宿舍记实、班级评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记实
“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以当学年形势与政策II完成课时为准。目前2019-2020学年形势与政策II完成课时正在核算,待成绩确定后以附件形式公示。
二、宿舍记实
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定,见附件3。
三、班级评议
1. 个人自评。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学年小结表以班级下发。
2. 班级评议。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采用班级互评打分方式,由班主任对全班同学打分,每一位同学对本班级所有同学(包括自己)打分。评议内容分为4项,每项2.5分,总分共10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
四、评议结果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采取以下方法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25+宿舍记实排名×0.25+班级评议排名×0.5
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时间安排
2019年9月13日前,班级完成班级评议。
2019年9月1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班级思想政治素质评定汇总表》(附件2),经公示班级同学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发送至renboyang@zju.edu.cn,纸质版由班级同学签字后上交至逸夫工商楼214任泊阳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咨询任泊阳 87952170
数学科学学院
2020年9月3日
附件1: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 XX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汇总表.xlsx
附件3: 2019-2020学年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宿舍记实成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