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06   5745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数学科学学院有关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郜传厚

成员:孙凯 盛为民 张立新 李 松 徐 翔 石慧玲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

主任:郜传厚

成员:盛为民 张立新 李 松 徐 翔 王 梦

二、报考条件和招收流程

参见《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申请报名前一定要跟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有招生意向和招生名额后才可以报名。

具体招收流程和材料递交清单请参见:http://www.math.zju.edu.cn/2020/0820/c38087a2177368/page.htm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请在20201120日至122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工商管理楼200-2室 数学科学学院教学科,邮编:310027 (请尽量使用顺丰),联系人:张茜,电话:0571-87953834,邮箱:0919012@zju.edu.cn

邮寄以12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试、复试考核办法

(一)初审

数学科学学院成立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初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英语能力等,对每一名申请者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数学科学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两门。

1.专业基础课

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出综合性专业题目,考生在 2小时内作书面回答。考试科目为:现代数学基础,包括六部分:代数学、泛函分析、微分几何、数值分析、实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生选考其中一部分。专业基础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专业方向课

由学院组织出题,成绩合格即可通过,专业方向课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面试专家小组成员由不少于 5名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科研技能、科研潜力、阅读理解、英语能力等。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综合成绩=40%专业基础课成绩+60%面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方向课或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1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1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五、其他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个年度招生名额。

3、友情提示: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用于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等,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确认有招生名额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和网上报名缴费。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争议处理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872   

申诉联系邮箱:sunkai@zju.edu.cn 

申诉联系人:孙老师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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