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本科生19号】数学科学学院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遵照学校分配的外设奖学金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数学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13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当学年思政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二)南都创新奖学金(1500元,1人)、南都三等奖学金(2500元,1人)、南都二等奖学金(5000元,1人)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CASC二等奖学金(3000元,1人)
1、面向三四年级理工科专业本科生;
2、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5、实践能力较强,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四)海亮二等奖学金(5000元,1人)、海亮一等奖学金(8000元,1人)
1、家境比较困难且品学兼优;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3、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列本专业40%;
4、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实践和公益活动。
(五)永平奖学金(6000元,1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六)中石油奖学金(8000元,1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合作精神、公益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30%;
4、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优先。
三、申报流程
符合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外设奖学金申请”,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并填写申请表单和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无需上传任何附件)即可“提交申请”。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3日中午12:00
不符合申报要求、逾期申报一概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周佳豪 老师 0571-87953843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