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4-02-21   10

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就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我院为1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

四、评选流程: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月22日晚24点前填写附件1,并发送申请表至lixiaoqian@zju.edu.cn ,命名“姓名+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逾时不候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3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含学业优秀奖助学金)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87953843


附件1: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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