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及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和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
1、请仔细阅读“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1),所有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请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请认真填写)。
注: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博世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国瑞奖学金,有设奖单位特制的评奖表格,请按附件进行填写(一式两份,无需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4、请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一式一份)。
5、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其中一份与“申请陈述表”单独整理,签字盖章后用信封/档案袋密封,10月30日(不包括提前评奖项)前交由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另一份材料与“评奖评优登记表”等材料一同递交(建议学生的所有材料一人一份归置),11月7日前交由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总结:院系上交材料指:① “申请表”1+“陈述表”1;②“申请表”1+“登记表”1)
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介绍及评比条件详见附件10。
更新1:校设专项奖学金、院设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0月29日)
校设专项+院设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博士+硕士)更新2:荣誉称号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31日)
二、特别提醒
1、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见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174437
2、CASC奖学金需另填写推荐人选信息,请10月25日前提交(附件8)
注:请各学院(系)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专业要求)。如不按要求执行,若因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并且适当减少第二年参评名额分配。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表 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10.15-10.30 |
开展评选工作 |
|
10.10 |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
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 |
10.25 |
院系系统审核完毕 |
|
10.30 |
教育基金会材料归整 |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1份、申请陈述表1份 |
11.7 |
学校评奖评优材料归整 |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1份、评奖评优登记表1份 |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