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大学团情况统计与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校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 2018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挂职团干部,以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 请各支部于2018年12月16日前将《团员数据信息》(附件1)发送至xiefang@zju.edu.cn。
二、团费收缴
1. 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团费。各院级团委收缴团费的50%需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本单位团组织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2. 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 团费缴纳标准
(1)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为方便工作起见,学院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团支部+团费缴纳人数”。账户名为:18868102866(谢放)。
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谢放 18868102866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