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关于给予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团日活动经费支持的通知
各团支部:
学院团委4月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个团支部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同时支部可以申报主题团日活动计划,由学院团委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现学院团委将支持经费公布如下,见《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点击下载)。
一、工作要求:
各个支部需在5月20日之前完成活动,并及时报活动材料(活动结束后一天内),向学院团委邮箱(978003570@qq.com)报送新闻稿和照片:照片精选3-5张,用附件格式发送,标题说明照片内容;文字新闻介绍活动内容即可,但必须有新闻标题,最好有主副两个标题;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活动内容”,学院收到后择优将在院网和学院团委微信平台推送。
另,其他未申报经费的支部,也请在5月20日前完成团日活动,并及时报送新闻稿和照片。
二、报销注意事项:
1. 根据学校规定,各团支部支出报销时,应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点击下载),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参与人数、活动成效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连同报销的票据,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填写财务报销汇总单予以报销。因此,经费因按实际开支报销,保留好开支发票和小票清单,其中餐饮、门票等发票不能报销,其他还不明确的,可以提前跟陈卫老师确认。
2. 各团支部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活动,并报送新闻稿和照片,对完成情况不佳或未及时报送的支部,学院有权不予报销。
3. 购买物品,发票抬头为“浙江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70095016Q,同时需要保留收据或小票。
学院团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