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要求,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现将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本科毕业生及户籍在紫金港校区的研究生毕业生办理要求
(一)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由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将名单提交信息中心录入电子离校系统,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选项,实行离校手续网上自动审核程序;
(二)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请各学院、系统计并按照《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统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注:学生自行办理的需在表格中备注栏标注“自行办理”),且按下列方式办理:
1、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1)请同学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于6月19日17:00前将纸质版(需盖学院、系公章)送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2)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将《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原件和电子版交求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最迟于毕业典礼前一天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学院、系,学院、系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发给毕业生;
(4)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在电子离校系统为该部分的毕业生办理电子离校手续。
2.毕业生自行办理
(1)毕业生持身份证、报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前往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去上海、北京工作因户口审批需缓迁的毕业生请自行去安保处网页下载《户口缓迁申请表》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户口迁移证》或《缓迁申请表》照片;
(4)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在电子离校系统为该部分的毕业生办理电子离校手续。
请需要学院统一办理的同学,填写如下信息登记链接,确保信息准确: https://www.wjx.top/jq/41117781.aspx
附各校区户籍办理点信息:
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88206065
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07室5号窗口(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求是派出所
咨询电话:87281304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服务大厅
玉泉校区保卫办(户籍管理)
咨询电话:87952295
地址: 玉泉校区7舍101室
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
户口现在学校的本科毕业生,《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一、就业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填写“迁回原籍”或者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三、留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以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则填写“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
2.如到其他校区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填写就读校区,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3.如欲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4.如欲迁往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四、到其他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3.如欲迁往学校和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五、注意事项
1.户口无论迁往哪里,都需要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2.如果可能无法按时毕业的,不要在《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相关信息。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
4.户籍地址填写说明。
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农村户口:一般需要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错误填写: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学院团委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