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 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 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20日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2.名单确定后,各团支部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需附个人事迹),并签署团支部推荐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汇总表(附件2)请各团支书填写好后发送电子版至 shihl@zju.edu.cn,推荐表(含附件3及个人事迹)由各团支书统一上交纸质版,本科生交至工商楼214石慧玲老师处,研究生交至工商楼200-5李萌老师处,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1日下午5点前。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团支部应遵照要求,自我监督,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学院团委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有关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