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拟给予潘一斌同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无效的公告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0-04-20   2249

潘一斌同学:

浙江大学拟对您作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无效处理,因通过邮寄送达方式无效,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潘一斌(学号:Y06130211),未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8〕156号)的规定,学校拟给予本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无效处理。

如您对此拟处理决定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数学科学学院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联系电话:13906508049;E-mail:  hchen@zju.edu.cn

 

公示期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6月19日止。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科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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