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 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 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于9月30日前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2、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后,各团支部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需附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并签署团支部推荐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每位推优同学将汇总表(附件2)、审核表(含附件3及个人事迹)填写好后上交至本班团支书处,团支书以支部为单位,于9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ranerwu@zju.edu.cn。纸质版以支部为单位,团支部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统一上交至工商楼214。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团支部应遵照要求,自我监督,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