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27   1284

各位20172018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附件一)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数学科学学院公示参评名单内所有同学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40 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等。

  评定依据: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竺院班级为60%)。

  (二)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 3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学院名额。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其中,学业进步标兵根据近两学年学业成绩自动生成,无需申请。

   申请流程:登陆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二)。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2020927日至202092824:00

学院评定时间:2020929日至2020930

注意:

1、申请以此通知发布日期927日为始,92824:00为止,不在此申请期内的提交申请,一律不予处理!

2ETA系统中荣誉称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七、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

     任老师 87952170

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927

附件一: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pdf

附件二:学生用户操作手册.pdf


Copyright © 2023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74421号

技术支持: 创高软件     管理登录

    您是第 1000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