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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01   1770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各党支部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创新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激励毕业生党员继承并弘扬“求是创新”校训,自觉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教育,明确告知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对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作出具体指导。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各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毕业生党建材料严禁本人自带。对档案转递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书面凭据,并妥善保管备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做到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

1. 省内就业(出国境户口所在地或升学高校在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本人向所在学院党委提供就业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院级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督促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接收。对方接收后,组织关系转移完成;对方若未接收,院级党组织对该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

2. 省外就业(出国境户口所在地或升学高校在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本人向所在院级党组织提供就业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转入高校一般为**省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当地党组织)。

院级党组织的操作分成两步:

一是院级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交党员本人携带并尽快赴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防止“口袋党员”产生;同时,要高度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反馈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务必1个月内反馈纸质介绍信回执,确保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真正转出、落实

二是院级党组织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并填写回执信息。注意,无回执组织关系不能转出。

3. 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校

对于符合条件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出国境,暂时未落实工作),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编入党支部,继续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其中,对于出国留学(出境学习)毕业生要建立独立的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保留期限到期后,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的党建档案,各院级党组织务必严格登记造册,确保集中统一保管,避免出现党建档案遗失等情况。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学校时,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将其党建档案转寄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并保存好有关书面凭据。

保留组织关系党员根据附件2,及时填写相应申请表,6月25日-30日手写签字交至工商楼200-5李老师处。

    请所有党员毕业生及时联系组织关系转出党组织了解相关信息,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填写问卷:https://jinshuju.net/f/GgFky0

    填写好信息的省外毕业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7月5日前往工商楼200-5开具纸质介绍信。

附件1:浙江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卡.doc

附件2:数学科学学院党委关于已离校尚未转出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方案.doc

 



数学科学学院 

                                             2021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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