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生。现将2021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申请名额
学生类别 | 奖学金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名额 | 小计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硕) | 特等奖 | 20000 | 1 | 6 |
一等奖 | 10000 | 1 | ||
二等奖 | 7000 | 1 | ||
三等奖 | 5000 | 3 | ||
台湾学生奖学金(硕) | 特等奖 | 20000 | 1 | 10 |
一等奖 | 10000 | 1 | ||
二等奖 | 7000 | 3 | ||
三等奖 | 5000 | 5 | ||
台湾学生奖学金(博) | 二等奖 | 10000 | 1 | 2 |
三等奖 | 7000 | 1 |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二份,同一奖项的不同等级无需重复交表),并于2021年10月14日15:00前上交至工商楼214罗佳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0921297@zju.edu.cn(2021年10月14日15:00前),邮件名为港澳台奖学金申请+姓名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佳老师
0571-8795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