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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公示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公示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19   213

   经学生自主申请,根据《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 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统一核定,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拟认定结果公式如下:(详情见附件)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公示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公示.xlsx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2020年10月23日,如有疑义,请联系罗老师0571-879521700921297@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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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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