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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2-12-15   38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第1项、第5项、第6项、第7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困难补助申请;有上述第4项情形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的困难补助,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专项补助及申请资格

1. 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补助方法详见通知后附《学生返乡补助与春节慰问参考标准》,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请同学们参考实际返乡往返火车优惠票价金额,在附件标准区间内申请。

2. 寒衣补助:对新生越冬御寒衣物的补助。本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具有资格申请,原则上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根据经济困难程度,认定为“困难”可补助500元,“特困”可补助800元,请同学们根据实际申请。
  三、申请详情

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

 1. 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lixiaoqian@zju.edu.cn邮件名为“院系年末补助+姓名”。相关签名请在取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采用电子签。

2.填写以下链接:https://www.wjx.cn/vm/rpPCMow.aspx#(务必填写!申请表和链接缺一不可)

以上申请截至时间为1219日中午12,逾期无法受理

学院(系)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将在院网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

另外,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系)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如有该情况,请在第2条链接最后备注中注明具体情况。

 

专项补助工作咨询:

李老师:0571-87953843

邮箱:lixiaoqian@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学生返乡补助与春节慰问参考标准



新疆地区:

喀什地区、和田地区,2000元;

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博州、昌吉州[市除外]、巴州、克州、克拉玛依市,1600元;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1300元。

西藏地区:

阿里地区,3500元;

昌都地区、林芝地区,3000元;

日喀则边境地区(仲巴县,吉隆县,聂拉木县,岗巴县,定结县、定日县等),2700元;

那曲地区、日喀则非边境地区(江孜县、白朗县、拉孜县、萨迦县、康马县、仁布县、南木林县、谢通门县、昂仁县、萨嘎县等),2400元;

拉萨及周边地区(当雄、尼木、曲水、堆龙德钦、达孜、林周、墨竹工卡等),2000元。

其他省份:

浙江、上海,200-300

福建、安徽、江西、江苏,400-500

广东、湖南、湖北、河南、山东、河北、北京、天津,500-600

广西、云南、贵州、重庆、四川、山西、陕西,600-700

黑龙江、吉林、辽宁,700-800

海南、青海、宁夏、内蒙古、甘肃,800-900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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