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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本科生29号】[更新]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评选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3-01-05   1429

各位2023届本科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有关规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授予本科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并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累计获3次及以上标兵称号;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有关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 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即至少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以个人为单位递交申请,学院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学院在预评上报前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全院(系)教师、学生的意见。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推荐资格。

(二)学校在评选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学院本届毕业生共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10人。学院将结合实际,制定省级优秀毕业生选拔具体办法,公平、公正、公开予以推荐。

(三)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请符合条件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前往平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模块申请。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作为申请附件上传

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格式填写,作为申请附件上传;同时认真填写以下问卷的各项信息,问卷内容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tXrLq74.aspx#

(四)以上材料(附件12)电子版请于202321924:00发送至zjusmstw@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2023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 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3224日下午17:00上交至海纳苑2609,逾期不候。

三、注意事项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已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中推荐,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务必同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

(二)申请表格式和页数不得随意改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如未按要求填写、上交申请表或问卷,未在“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上申报等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计划以现场PPT答辩形式评选,申报的同学可提前准备答辩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

周佳豪 老师 0571-87953843

 

附件1: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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