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关于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27   10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奖助金设置向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具体根据研究生院认定的学科目录执行。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其他学科

一等(≤40%

13000

12000

1000

二等(≥60%

950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按照学校要求,以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确定所获奖助金等级。根据《【研究生公示2号】关于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公示》,以学术(实践)创新能力表现评定本次优秀奖助金等级(附件1),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7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数学科学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7953843 E-mail:lixiaoqian@zju.edu.cn

另外还有少量一等名额,现对获评二等奖的研究生开放科研成果加分补录,请有意申请加分补录的研究生对照【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www.math.zju.edu.cn/2023/0920/c38100a2804366/page.htm,填写《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综素评价个人申请表》和《数学科学学院综素评价班级汇总表》,将申请表、汇总表与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xiaoqian@zju.edu.cn,邮件命名:姓名+科研成果加分补录,截止时间为20231128日中午12点,逾时不候。请注意科研成果产出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831,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根据补录申报者科研成果得分高低确认等级,后续结果见更新。

公示-数学科学学院优秀学业奖助金.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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