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党建11-12月专题】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20   469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明确领会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及会议精神,是学院近一个月的重点工作。学院将结合理学大会、“双一流”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等实际情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上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落实,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完成。

2、准确领会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实质。

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要在内容上认真研读习。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3个不同阶段的总体目标和13个方面重点任务,释放了“中国之治”的强烈信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带头,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先锋学子”专题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层层推进,实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学习的全面性。

3、推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到实践中。

结合学院实际,推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与学院未来工作相结合,将学习贯彻其精神作为学院目前各项工作的原则和指导,不断推进理论和思想建设工作,引导学院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攻坚善治、团结奋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实施

1、组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逐段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具体学习材料详见附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深刻领会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重点研讨。

2、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及特色党日活动

以支部为单位,“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结合各支部学习计划及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每位党员根据学习情况完成学习心得体会一篇,各支部完成专题学习月报表,并及时进行记录。具体学习内容如下:

(1)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召开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会作出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必学内容,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深入研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学习材料详见附件)

2)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国庆70周年成就展。组织支部党员参观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网上展馆,通过座谈交流、互动分享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加深支部党员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切身感受,真正把爱国之情、强国之志转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自觉行动。(网址:guoqing70.cctv.com)

3)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浙江大学党建馆,开展特色党日活动。浙江大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和质量创优工作,精心建设了浙江大学党建馆。党建馆分为“红船精神”和“浙江大学党建工作”两个主题展厅。各党支部于2019年12月15日前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进一步学习红船精神核心内涵,系统学习学校深化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扎根铸魂、攻坚善治,党政同心、团结奋进推进一流发展的奋斗历程,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爱党爱国信念,增强教育报国使命。(党建馆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7:00,如晚上参观,或需要讲解,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为88981862)

4)各教工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及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各教工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榜样4》专题节目深入学习张富清、黄文秀等优秀共产党员坚定信仰、担当作为、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深入学习程开甲、林俊德等身边典型,大力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强化“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浙大教师形象。同时,各教工支部结合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相关文件请前往200-5领取),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违法红线,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办学环境。

5)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宪法学习会。围绕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组织党员开展“宪法晨读”等活动,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相关宪法性法律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宪法学术研究成果等,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3、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学子”专题学习报告会。

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相关内容开展“先锋学子”专题讲座。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等相关理论进行推广,进一步提高学院师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增强广大师生对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为学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筑牢思想基础,为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工作不断努力。

4、开展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全面对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创新新作为上争先,在履职尽责上争先,在发挥作用上争先。各党支部于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考核评价参考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填写《数学科学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总结》(见附件五),及各支部党员对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表(见附件六或附件七)。学院党拟定于12月20日后开展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工作验收评比工作(具体验收评比工作详见相关通知)。

5、各支部召开 2019 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019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整改提高,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前期准备

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可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谈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体会,谈守初心、担使命方面的差距不足,谈对检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讲透、把思想谈通。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2)实施过程

召开组织生活会,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学习教育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向党员进行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组织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流程:

① 支部及个人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汇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并带头进行自评,每位党员对照党章要求,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进行回顾和总结,主动查找不足,多做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

② 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

③ 民主测评。党支部发放《附件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个人互评)》,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等次不设定具体比例。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组织评定,以结果为工作导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重点评议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在开展党内表彰时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评价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3)总结提升

各支部应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并对会议和评议工作做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院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4)组织指导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提前确定组织生活会时间,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及时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求各支部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

学院党委将随机抽查《附件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个人互评)》,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三、成效反馈

学院对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及2019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注重成效反馈,在工作全过程将进行及时督导,确保基层工作整体方向,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及2019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到实处,有反馈,有成效。

四、材料上交清单及时间

1、各支部于2019年12月10日上交专题学习月报表及活动新闻稿。学生党员学习心得记录在学院专题学习记录本上。

2、各支部结合自身情况拟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开展具体日期并于2019年11月22日前填写并上交《附件一:数学科学学院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表》

3、各支部请于2019年12月10日下班前报送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相关材料(《附件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个人互评)》、《附件三: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表(支部汇总)》及《附件四 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并附活动总结及2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4、各支部请于2019年12月20日下班前报送“对标争先”相关材料(包括《附件五:模板:数学科学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总结》、《附件六: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评表(教工支部)》、《附件七: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评表(学生支部)》)


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学习材料相关文件

1、图解图说

2、学习PPT

3、中央精神与权威评论

其他附件:

附件一:数学科学学院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表

附件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个人互评)

附件三: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表(支部汇总)

附件四:2019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附件五:模板:数学科学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总结

附件六: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评表(适用于教工支部)

附件七: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评表(适用于学生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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