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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05   1139


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6月中旬在紫金港校区剧场召开,数学科学学院拥有8个正式代表名额,9个列席代表名额,2个委员候选人名额。请有意向的同学下载附件《浙江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并进行填写,于6月8日(周四)12:00前将纸质版表格交至丹阳3舍连廊203办公室,电子版表格发至461229764@qq.com。

 

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如下:

Q1: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有什么区别?

A1:正式代表是指具有参加会议资格、有提案权、表决权、选举权的人员。列席代表是指参加会议而无表决权、提案权、选举权等权力的人员。列席代表虽在会议上无表决权利,但是仍然具有发言权(如果大会通过的议事规则中允许的话),可以在各代表团会议等场合对会议的讨论内容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Q2:能否举例介绍一下代表名额的问题?

A2:例如,甲学院有5个正式代表名额、6个列席代表名额、1个委员候选人名额,则应当选出A、B、C、D、E五人作为正式代表,并通过一定程序产生F、G、H、I、J、K六人作为列席代表;委员候选人从A、B、C、D、E中推荐或选举产生。

Q3: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正式代表吗?

A3: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因此,委员必须是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即必须是正式代表。

Q4:委员候选人占正式代表名额吗?

A4:委员候选人必须从正式代表中通过民主程序产生,详见A2。

Q5:代表团团长与委员候选人、正式代表有什么关系?

A5:代表团团长负责本代表团的组织工作,必须从正式代表中产生。代表团团长和委员候选人没有必然关系。

Q6:正式代表必须从行政班中选举产生吗?

A6: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第十二条之规定,代表由各院级学生会在各班推选的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

Q7:列席代表的产生方式和正式代表相同吗?

A7:由于列席代表没有实体性权力,因此无需通过选举产生。产生办法可由各院级单位自行确定,但鼓励采取民主方式。

Q8:学院是否可以选举2015级学生作为代表?

A8:除竺可桢学院、特殊招生计划及其他特殊情况外,2015级学生的行政归属于学园(教务归属学院)。在分配名额时,亦将2015级学生计算进学园人数,并据此分配名额。因此,2015级学生应当经由学园选举成为代表。

Q9:提案工作何时开展,有没有指定格式的表格?

A9:提案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请留意校团委网站、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个人邮箱。请注意,仅正式代表具有提案权,因此,可在本院系出席校学代会的代表选出并经团委审核、公示后,再行通知提案事宜;同时,由于时间较为紧张,届时请关注提案工作的截止时间。

Q10:列席代表有何资格要求?

A10:列席代表无强制性的资格要求。推选列席代表时,应该注重广泛性,如照顾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地区代表,可以有非中国国籍的代表。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非中国国籍学生较多的院系,可以额外向筹备委员会申请增加名额;筹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后,决定是否予以增加。

Q11:大会的日程安排是怎样的?

A11:目前确定大会于6月18日召开。大致议程为:上午召开会议,中午和下午早些时候安排代表团分组讨论,下午继续会议议程。白天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晚上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预计共计60人)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浙江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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