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4   774


各位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我院党委将进一步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参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通过自学原著、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讲专题党课、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引导毕业生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出的殷切期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他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勇敢承担起传播青春正能量的时代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学院党委将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纪念活动,将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采取表彰会、座谈会、集体宣誓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教育形式,引导他们继承并弘扬“求是创新”校训,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母校的壮丽篇章。

我院党委将对毕业生党员开展廉洁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坚持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学院党委将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等。

1.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2.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毕业生党建材料要通过机要部门转递,严禁邮寄或本人自带。对档案转递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书面凭据,并妥善保管备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文件精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对于按要求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学院党委制作了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卡(详见附件),教育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根据介绍信去相应党组织接转,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并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寄回介绍信回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接转、携带。按照有关要求,学院党委需收齐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连同存根联一并保存十年以上,以备日后查询。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前,学院党委对该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

对于按要求可以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学院党委将及时编入党支部,继续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保留期限到期后,学院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学校时,学院党委将其党建档案转寄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并保存好有关书面凭据。

 

         浙江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卡.doc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20176月12

 

 


Copyright © 2023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74421号

技术支持: 创高软件     管理登录

    您是第 1000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