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关于做好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不断更新中】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24   2987

各位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各班要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该表必须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小结表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到工商楼214,截止时间10月25日中午12注意:导师意见由导师签署,班级意见由班委签署,签完导师意见及班级意见后统一签署德育导师意见再交到办公室。

3、研究生学年小结要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以达到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2《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

3)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细则,详见附件2

请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9月-20218月之间,具体详见学院评奖评优细则。


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http://ygb.zju.edu.cn/2021/0910/c31582a2420145/page.htm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详情http://www.math.zju.edu.cn/2021/0922/c38100a2423891/page.htm


(三)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分为: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特殊贡献奖学金。

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由院系推荐、学校统一评定,三个奖项各推荐1名候选人。请填写:

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请合并于一个pdf中); 《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4

学院可评选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各1名(该奖项在学院层面评定),请填写:

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4

930日中午12点前交由学院统一评定,电子版发送到0921297@zju.edu.cn邮件命名: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姓名+学号+xxx奖学金(例如创新创业奖学金)


(四)专项奖学金

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见附件16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详见具体名额分配;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6,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16上交到党委研工部,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wujiao_@zju.edu.cn; 经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并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http://ygb.zju.edu.cn/2021/0917/c31582a2422317/page.htm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于107日中午12点前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7、附件8,班级名称请注意统一、规范,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发至0921297@zju.edu.cn邮件命名:研究生先进班级+专业班级(如2017级基础数学硕士班)+班长姓名,纸质版交至玉泉工商楼214办公室。

(六)院设奖学金

中日友好饭店奖学金、郭竹瑞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优秀研究生。

具体名额和评选要求请见附件11


五、名额分配

院系

国家奖学金(博)

国家奖学金(硕)

优秀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博)

三好研究生(硕)

优秀研究生干部

社会实践奖

社会工作奖

数学科学学院

3

4

96

11

25

18

1

 1

注:2021级秋季入学研究生纳入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不计入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

具体分配至各系各专业名额及专项奖学金名额待更新。


六、时间进程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927日前填写《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附件9,交给班长(请交电子版),请注明申报何奖项或荣誉。

2.由班长汇总候选名单,在班内公示3天后,填写《数学科学学院评奖评优班级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0,于101日中午12点前连同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0921297@zju.edu.cn邮件命名:研究生评奖评优班级汇总+专业班级(如2019级基础数学硕士班)+班长姓名

3、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10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请如实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联系人:罗佳

 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工商楼214办公室

电子邮箱:0921297@zju.edu.cn

 话:87952170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1924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

附件2:数学科学学院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实施细则.doc

附件3: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

附件4: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个人申请表(限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申请填写).docx

附件6:校级社团(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7: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附件8: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附件9: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10:数学科学学院评奖评优班级初选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11:(更新)院设奖学金评选条件(郭竹瑞,中日友好,国祥).docx

附件12:郭竹瑞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13:郭竹瑞(优秀助教)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14:数学科学学院院设-中日友好饭店奖学金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15: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国祥奖学金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16: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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