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关于申报2022年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原卓越教学岗)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20   1537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教学活力,提升教师教学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教学工作,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优秀教学岗(原卓越教学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优秀教学岗面向全职在浙江大学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参与校内岗位聘任的教学人员设置。优秀教学岗分成课程类和平台类,岗位具体设置、申报基本条件、聘期考核等相关政策按照《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评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2.学校依据各学院(系)承担的基础课程教学量等核定院(系)优秀教学岗(课程类)岗位数,各学院(系)最多可按申报岗位数的1:1.5组织推荐;依据各学院(系)一流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情况核定院(系)优秀教学岗(平台类)岗位数,各学院(系)最多可按申报岗位数的1:1组织推荐;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可申报的岗位数明细如下。

学院(系)

课程类

平台类

(专业)

平台类

(实验教学中心)

数学科学学院

15

2

0

3.本次申报材料统计中“近5年”是指2017-2021年;“近3学年”是指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

42020年已聘任为“卓越教学岗”的教师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够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近5年无师德失范行为、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事件。同时符合下述各岗位对应的各项条件(2020-2021学年起,课堂教学评价前20%视为优秀,20%-90%视为良好;受聘为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建设的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申报课程类优秀教学岗时条件可适当放宽)。

(一)优秀教学岗A岗(课程类)

1.具有高级职称,为基础课程(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在基础课程教学、建设与改革中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2.3学年承担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年均总教学时数不少于128学时(其中基础课程不少于64学时);课堂教学评价优良率100%且优秀率30%及以上,或课堂教学评价优秀率50%及以上。

3.5年获教学成果奖或一流课程等教育教学荣誉不少于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其它校级排名第1;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4,其它排名前2);或出版(再版)教材不少于1本(主编);或近3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少于1项(校级排名第1,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2);或经学院(系)证明、学校认定在课程建设与改革上有突出贡献。

(二)优秀教学岗B岗(课程类)

1.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主讲基础课程,积极推进基础课程(组)建设与教学改革,发挥核心骨干作用。

2.3学年承担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年均总教学时数不少于128学时(其中基础课程不少于64学时);课堂教学评价优良率100%且优秀率20%及以上,或课堂教学评价优秀率40%及以上。

3.5年获教学成果奖或一流课程等教育教学荣誉不少于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4,其它校级排名前2;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其它排名前3);或出版(再版)教材不少于1本(参编字数或章节占比1/3以上,排名前3);或近3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少于1项(校级排名第1;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3);或经学院(系)证明、学校认定在课程建设与改革上有较突出贡献。

(三)优秀教学岗A岗(平台类)

1.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科研水平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因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3学年承担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年均总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课堂教学评价优良率100%且优秀率30%及以上,或课堂教学评价优秀率50%及以上。

3.5年获教学成果奖或一流课程等教育教学荣誉不少于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其它校级排名第1;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4,其它排名前2);或出版(再版)教材不少于1本(主编);或近3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少于1项(校级排名第1,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2);或经学院(系)证明、学校认定在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改革上有突出贡献。

(四)优秀教学岗B岗(平台类)

1.具有高级职称。担任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科研水平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因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3学年承担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年均总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课堂教学评价优良率100%且优秀率20%及以上,或课堂教学评价优秀率40%及以上。

3.5年获教学成果奖或一流课程等教育教学荣誉不少于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4,其它校级排名前2;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其它排名前3);或出版(再版)教材不少于1本(参编字数或章节占比1/3以上,排名前3);或近3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少于1项(校级排名第1;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3);或经学院(系)证明、学校认定在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改革上有突出贡献。

三、支持措施

1.优秀教学岗聘期一般为四年,聘任满两年学校进行中期考核,四年学校进行聘期考核。受聘教师在聘期内应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相关工作,完成约定的工作职责(聘期考核按照《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评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聘期内,A岗享受特殊津贴10万元/年;B岗享受特殊津贴6万元/年。

2.同时入选学校多个项目特殊津贴支持计划的,按就高原则享受。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申请表》(附件2),57前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xiaoyihuang@zju.edu.cn

2.学院成立优秀教学岗评聘小组,严格按照《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条例对申报人各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学院推荐人名单(含排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推荐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

联系人:顾淑霞 87951981 黄晓奕 87953841

数学科学学院

2022420

附件:

1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评聘实施办法(试行).pdf

2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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