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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做好第六期“双专计划”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6-07-01   10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加强学术队伍的归属感、全局观和领导力,加强具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干部人才培养,鼓励更多青年学术骨干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发展,为学校加快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实施第期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计划(以下简称“双专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情况

本期“双专计划”共设岗106个,包含新设置的学科交叉专项岗位29个,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和人选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范围对象

青年学术骨干,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百人计划”研究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注重选拔国家级人才和35周岁以下的骨干人才。人文社科类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45周岁。在校工作年限一般不少于三年,“百人计划”研究员应通过中期考核。学科交叉专项岗位若人岗匹配度高,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

、资格条件

参加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计划的,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有从事学校公共管理服务的意愿,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

(三)教学科研或医疗水平较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双专计划”报名采用组织推荐的形式,推荐岗位一般不得为本单位的学科交叉专项岗位。学院结合本单位青年学术骨干实际,统筹谋划、严格把关,坚持数量服从质量,注重推荐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各单位经党委集体研究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推荐材料包括《第期“双专计划”推荐报名汇总表》(附件2)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版本(附件3),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7月2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0011346@zju.edu.cn,综合办李萌老师处

2考察遴选。党委组织部同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面谈、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及岗位。各院系、附属医院党委要对建议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3研究决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发文任命。

、管理考核要求

1签订四方培养协议和目标责任书。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期间,接收单位、派出单位、“双专”干部、管理单位签订四方培养协议;接收单位与“双专”干部协商后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任务。期中考核、期满考核时重点考察四方培养协议和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学科交叉专项岗位重点考核其在推进学科交叉工作中的工作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牵头组织跨学科项目申报、促成学科交叉平台建设、推动交叉课程与学生培养方案修订、孵化交叉领域标志性成果等考核内容可酌情放宽到岗时长要求

2.强化培训赋能和互鉴成长。根据“双专”干部的岗位要求、发展需求和成长规律,开展上岗培训、专项培训和西迁主题培训分理论学习、专题报告、学员论坛、小组交流、体验教学等模块,增强政治素养,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管理能力。定期开展小组交流,以交叉融合为原则组建交流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组内或组间交流;党外干部同时参加党委统战部组织的“五个一”专项培养。“双专”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期满结束前撰写1份调研报告。

3深化过程管理。接收单位要坚持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明确工作分工,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至少分管一块工作或者以项目制方式推进专项任务,不能以协管替代分管指定1名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中层正职领导担任导师,安排专门的科室或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强化任职反馈机制,部门负责人定期与“双专”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及时组织部门沟通反馈。组织部门将持续关注四方培养协议落实情况,加强全过程关心关注和培养培训,按时做好期中、期满考核鉴定,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总结

4优化结果运用。“双专”干部作为学校干部人才一体化的重要力量予以持续培养。“双专计划”期满,组织部门做出考核鉴定,评选表彰优秀学员和优秀培养单位。“双专计划”岗位设置向优秀培养单位倾斜,对不严格落实四方培养协议、不重视培养过程的接收单位下一年度减少或暂停设岗。表现优秀的“双专”干部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或作为优秀年轻人才重点关注,全程跟踪后续成长发展;相关院级党组织要持续关心关注“双专”干部,有培养潜力的可通过推荐担任院长(系主任)助理、“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系所和科室负责人、党派代表等继续跟踪培养。

5.青年学术骨干参加实践锻炼期间,继续参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要求不变。


联系人:李萌 紫金港校区海纳苑2幢607

联系方式:879537489  0011346@zju.edu.cn



附件1 第六期“双专计划”设岗清单.pdf

附件2 第六期“双专计划”组织推荐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及样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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