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先锋奖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08   897

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锻造保障一流的基层战斗堡垒和践行一流使命的党员先锋队伍,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勇担使命、求是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奋斗,为学校加快走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先锋奖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委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2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党建先锋奖”、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学院党委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一线党员倾斜。  

(三)党建先锋奖、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全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学院党委拟评选以上院级荣誉若干,并择优向学校推荐评选表彰校级党建先锋奖候选人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党建先锋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甘于奉献、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1.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业绩突出,清正廉洁,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3.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五年及以上。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或作为负责人带领所在党组织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践行高远使命愿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  

2.规章制度健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健全“事业之友”等联系结对制度,集体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6.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三)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品德高尚,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学习运用党的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自主申请及评议推荐同时进行,学校在学院党委评选表彰本单位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党委分配的推荐名额进一步确认校级先进。具体程序如下:

(一)评议推荐202359-515日,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本着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推选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先锋奖)候选人,包括但不限于本支部党员。支部书记汇总支部意见后填写《浙江大学党内表彰推荐汇总表》(附件4),516日前发送至0011346@zju.edu.cn

(二)组织推选。学院党委在党支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考察候选人及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贡献和一贯表现,评选产生学院级拟表彰名单,从中推选上报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含校级党建先锋奖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被推荐人需填写《浙江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浙江大学党内表彰推荐汇总表》(附件4),525日(周四)前将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院党委

(三)学校审批。学校组织党委部门负责人和院级党组织书记代表等对候选党组织和候选人进行综合审议,差额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期间,学校党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大会,对评选产生的“党建先锋奖”、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要提高党内外对评选表彰工作的关注度、知晓度、参与度,注重挖掘报道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庆祝建党102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萌

办公地址:紫金港校区海纳苑2607

联系电话:0571-87853748

电子邮箱:0011346@zju.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党内表彰推荐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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